隨著尼日利亞中央銀行(CBN)發布其開放銀行指導方針和開放銀行註冊表,這標誌著該國金融生態系統的一個重要轉折點。自此,銀行消費者數據不再是一種鬆散管理的資產,而是一種受到監管的權利,只有在獲得消費者同意、確保責任及安全的條件下才能被訪問。配合2023年尼日利亞數據保護法(NDPA),這些指導方針向金融科技公司發出了明確的信息:合規性是不可協商的,而創新必須以信任為基礎。

在這方面,尼日利亞並非踏入未知的領域。歐洲、英國和澳大利亞早已經歷了開放銀行業的承諾與陷阱。他們的經驗為尼日利亞提供了一面鏡子,顯示出哪些做法有效,哪些則需避免。這種對比很重要,因為在現代化金融的競賽中,機會與監管反彈之間的界線往往十分微妙。

首先來看同意問題,這是任何數據共享制度的基礎。CBN要求金融科技公司在每次轉移消費者數據前先取得明確和知情的同意。而NDPA則進一步強化了這一點,要求透明度、用途限制以及隨時撤回同意的權利。這在紙面上看起來毫無破綻,但歐洲的經驗顯示,實際操作卻可能非常複雜。在歐盟的支付服務指令2(PSD2)下,銀行和金融科技公司被告知他們只能在獲得“明確同意”後才能訪問客戶賬戶。但GDPR(歐盟的主要數據保護法)有其自有的同意定義,也允許處理數據的其他合法依據。監管機構不得不介入,澄清PSD2的同意實際上是合同授權,而GDPR的同意則是一種數據保護措施。尼日利亞的金融科技公司從中學到的教訓是,“同意”在CBN和NDPA下有不同的含義,最安全的方法是構建符合雙重標準的系統。

參與則是另一個模式分歧的領域。尼日利亞的開放銀行註冊表創建了一個單一的關卡,集中了監管職能。這使得尼日利亞的系統看起來更像英國的系統,由開放銀行有限公司管理一個參與者和技術標準的中央目錄。相較之下,歐盟選擇了國家監管機構為第三方提供商發牌照的補丁系統,而澳大利亞則在競爭和隱私監管機構嚴格審核的基礎上建立了其消費者數據權(CDR)。每一種模型都體現了速度與審慎之間的權衡。對尼日利亞的金融科技公司而言,這意味著註冊CBN不僅僅是一個行政步驟。這將要求以技術能力、安全控制和治理證據來滿足市場需求。

或許最不具爭議的便是技術義務。在全球範圍內,開放銀行已經變得具有了一系列的基本要求:強大的客戶身份驗證、加密連接、標籤化會話和不可變的審計日志。英國和澳大利亞迅速將這些標準編碼化,這為他們的生態系統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對比之下,歐洲在PSD2下較為寬鬆的方法導致了不均衡的實踐和延誤。尼日利亞的金融科技公司應當向英國和澳大利亞的模式學習:使用OAuth 2.0進行消費者流程,使用雙向TLS進行服務器認證,使用短期標籤及全面監測。這些並非理論上的保護措施,而是監管機構現在期望看到的,而其他地方的失誤已經導致了罰款。

在數據保護方面,尼日利亞的NDPA反映了GDPR的精神,授予公民訪問、修改和刪除的權利,並將問責制施加在控制者和處理者上。澳大利亞的CDR在隱私法之下,由澳大利亞信息專員辦公室執法。在這些制度下,信息一致:金融科技公司不能把數據保護當作事後想到的事情。它必須在實踐中體現,包括影響評估、資料處理記錄以及與每一位接觸消費者數據的合作夥伴簽訂的合同。

適用範圍是尼日利亞框架中可能仍會演變的地方。PSD2最初只專注於支付數據。英國擴大了其任務,迫使其最大的銀行開放更多的數據集,詳細包括交易歷史和產品細節。澳大利亞則更進一步,設計CDR成為一項行業不可知的權利,能夠延伸至能源和電信領域。尼日利亞的指導方針首先指向支付和銀行數據,但金融科技公司應準備好範圍的最終擴大。當數據集擴展時,創新才會蓬勃發展,監管期望也將隨之擴展。

監管和領導是政策的支柱,尼日利亞要求董事會級別的數據政策和關鍵角色的數據保護官,呼應NDPA對透明度的要求。這種集中式CBN監管與歐盟在PSD2和GDPR下的分佈式執法相似,後者要求記錄和影響評估來解決比如算算法偏見等道德陷阱,而這些問題在NDPA中並未被明確提及。英國的獨立機構促進倫理創新,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納入尼日利亞的觀點以多樣化的監管視角;澳大利亞的協作機構結構優先考慮消費者體驗,而巴西的央行驅動AI倫理。增強NDPA的程度,比如加入GDPR般的倫理深度,可能將尼日利亞定位為負責技術政策的燈塔。

執法歷史提供了最尖銳的教訓。在歐洲,拖延實施安全API的銀行遭遇監管干預。在澳大利亞,ACCC和OAIC已對參與者因提供不完整或不準確的數據進行了制裁,HSBC因其CDR的數據質量問題被公開指責。這並不是無關緊要的小錯誤,它們顯示出國外監管者不僅懲罰明顯的違規行為,還懲罰準確性、及時性和透明度的失誤。尼日利亞的監管機構幾乎肯定會遵循這一路徑。

最後,跨境數據流突顯了尼日利亞的保護態度,要求CBN的批準和NDPA對國際轉移的保障。歐盟的GDPR工具箱(標準條款和企業規則)為全球夥伴合作提供了更多靈活性,這一點與英國的脫歐後改編和巴西受GDPR啟發的LGPD一致。澳大利亞的國內焦點形成對比,但尼日利亞可以採用歐洲的機制來在吸引外國投資的同時不影響主權自主。

尼日利亞開放銀行業的未來取決於金融科技公司能否將這些教訓內化。同意不應只是勾選的框,註冊必須被視為一種許可過程而不是形式,技術安全必須是能證明的,而不是理想。數據保護必須編織到每一個流程中,而不是臨時添加。在全球開放銀行的實驗中,監管機構已經表明他們將容忍什麼和不容忍什麼。不聽取這些教訓的尼日利亞金融科技公司風險很大,而那些貫徹執行的公司,不僅可以做到合規,還將贏得在構建可持續金融生態系主要不可或缺的信任。當尼日利亞踏上這段旅程,其開放銀行計劃象徵著大陸的雄心,從PSD2的藍圖里汲取智慧,同時根據本土實際進行調整。為了真正地繁榮,它必須結合GDPR的保護嚴謹、英國的用戶增強體驗、澳大利亞的擴展廣度和巴西的靈活敏捷。如此,尼日利亞不僅將引領非洲,還將重新定義全球標準,以包容、安全的金融創新,將政策願景轉化為實際繁榮。